欠款未约定利息要还利息吗(欠款未约定利息要利息的法律规定)
借款未约定利息是否可以不支付利息?
法律主观:
有些人在借钱的时候因为关系好,就只要求对方打个借条,没说什么利息的问题。借完之后或者直到还钱的时候才发现借出去的钱有点多,而且时间也长,没约利息会白白浪费掉那几年的利息。于是,有些出借人就会在对方还钱的时候说明情况,要求支付利息。 实际上,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要是两个人之间借钱时没约定利息的,那就不支付利息。 在借钱的时候没有约定利息的,法律上会认定是不支付利息的借贷关系。所以,债务人在还钱的时候债权人要求支付利息的没有法律依据,债务人可以拒绝支付利息。因此,如果一开始约定借钱没约定利息,到期还款时对方要求支付利息,不同意的可以不给,当然债务人自愿支付的也不是不可以。 所以,要是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就没有约定利息的,就得按照无偿借用的规则,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这理由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 另外,在实践中,有些人借钱的时候不是直接说明不要你利息,而是说不好怎么给利息,这种情况就属于对利息约定不明。要真遇到这种情形的,就不是直接拒绝利息就好的了,此时就算被起诉的话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而定。 从原则上来说,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但自然人之间借贷时,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通常会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最后,在借钱的时候没说利息,出借人就比较吃亏,实际中大多数人会在还钱的时候才说要利息的,要是遇到这种情况自己无法确定是否需要支付利息,而且就算要给利息究竟要怎么给的,建议被要求利息的借款人可以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亲人借款没有约定利息利息还需要给吗
法律主观:
一、借条没有约定利息,还款时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吗
未约定利息的借条,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已经催告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的,债务人过了期限仍不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
无息借条:根据《民法典》(于2024年1月1日生效)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因此如果借条中未约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不明的,视为无息借条,借款人在约定借款期内不用支付利息。但对于无息借条,借款人到期不还(约定还款日期的)或经催告不还的(无约定还款日期的),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偿还逾期利息或催告后的利息。
有息借条: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另外,根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借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借条到期后对方不还款时,可以先进行协商要求对方还款,然后继续催要,如果还是不给,恶意逃避还钱,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还款,生效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三、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说借条相对详细,并且当事人智力正常,神智清醒的情况下签订的,法律效力相当于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注意事项
对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从来都是防范第一,补救第二。除了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大写数字,千万不要有差错,另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五点:
(一)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三)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四)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五)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 借款合同定义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民间借贷没约定利息可以要利息吗
法律分析:对于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否可以要求利息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
第一、我国《民法典》第680条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民法典第676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可见,逾期付款利息系法定孳息,只要付款逾期,该项利息即依法产生,不以当事人是否约定为转移,即使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守约方仍有权主张,法律对此予以充分保护。这是因为,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利息。因此,无论当事人在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违约赔偿方式,只要一方当事人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当事人就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逾期收款的利息损失是显而易见的,债务人除需继续履行合同即支付款项外,还需赔偿逾期付款期间相关款项的利息损失。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已实际履行,但没有按双方约定在还款期限内付清借款,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故债权人要求其给付逾期付款利息在起诉后法院是予以支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如何约定借款利息 未约定利息能否要求还利息
法律主观:
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可否要求还利息是大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据此,民间借贷关系,事实存在,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由借据等在卷为凭,足以认定。被告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及时返还借款。但因双方未明确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原告亦无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该约定。故借款应视为不支付利息,原告关于利息请求不宜支持。,综上,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在正常期限还款的,视为不用支付利息;逾期还款的,在还款期限内的利息无需计算,但需要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利率比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现代社会中,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个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而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所以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上述问题提醒我们在写借条时,一定要将相关事项约定清楚,明确的提供书面的形式保留下来,否则遇到纠纷是就会有口难言。至于自然人之间进行借贷,不是必须要约定利息,双方协商一致的话也是可以进行无偿借贷,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借款的利息,借款的利息按实际的借款期限来计算,当然合同可以另有约定。民间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不需支付利息,而且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借款的利息。,《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民间个人借款,无约定利息的不需支付,利率不得违反国家的规定。,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第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第二、调解法: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第三、仲裁法: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间借贷借条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吗?
民间借贷借条没写利息可以吗
可以。但是如果 借条 未约定利息,在原告提出利息主张的情况下,被告可以反驳。借条没有约定利息的 民间借贷 一般视为无息借款。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条未约定利率还要付利息吗
借条未约定一般不需要支付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确定;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条上没约定利息是否还要支付利息
不需要。 自然人之间未约定利息的定期借款,出借人在约定期间内不享有利息的权利,借款人逾期或者无约定期限的借款,经催收后才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因此,在 借条 上没写利息的,如果 债务人 到期归还,是不能要利息的;如果债务人到期没有归还,在 诉讼时效期间 内自 债权人 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开始,可以要求 债务 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根据《 民法典 》第680条规定: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未约定利息怎样处理
一、借款未约定利息怎样处理 我国《 合同法 》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 贷款逾期 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二、借款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 民间借贷 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 贷款利率 的4倍。 高利贷 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 《合同法》第211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予以确定,即“ 合同生效 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借款给他人时,出借人要记得约定利息条款,并且还要在 借条 或者借款合同中写清楚。当然,要是双方约定属于无偿借贷的话,那么也是可以的,此时就不用具体写清楚借款利息的。与此同时,还要知道约定的利息不能过高,因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
法律主观:
借条未约定一般不需要支付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确定;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欠条未约定利息可以要利息吗
可以主张利息,但是合同或欠条中明确违约方不需支付任何利息的除外。买卖 合同没有约定 逾期 付款违约金 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可主张利息吗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未约定借期内利息的,也可以主张逾期利息,但以不超过年利率6%为限。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