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辨认笔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辨认笔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辨认笔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辨认笔录与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的区别辨认笔录以往依托于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等证据形式,这为很多学者所诟病。辨认笔录与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有相同点,均是案件参与人的明确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法律分析:辨认笔录同勘验、检查、侦查实验等笔录一样属于证据的一种。如何审查与规制辨认笔录便成为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面临的问题。刑事诉讼法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活动中有重要作用,公检法部门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时的依据就是刑事诉讼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分析:辨认笔录同勘验、检查、侦查实验等笔录一样属于证据的一种。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